(2020年3月10日保定市徐水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区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区二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结合上级人大工作安排,制定保定市徐水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计划: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部分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雄安新区交通路网建设工作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防疫和公共卫生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二届四次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二届四次人代会票决民生事项实施工作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省、市的统筹安排,适时做好听取“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和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三、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
1.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河北省传染病防治细则》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
四、组织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1.围绕“三创四建”活动(创新、创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开展视察调研。
2.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3.对区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4.对“城区学校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情况和职业教育情况进行视察。
5.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视察调研活动。
五、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和乡镇(办)人大主席(主任)队伍培训活动。
2.围绕建设“经济强区、幸福徐水”目标,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抓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组织做好代表述职工作。
3.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4.加强各专委会和机关“一室四委”建设,进一步依法有效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