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新洋丰肥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改造情况,到高林村检查土地卫片拆除情况和“气代煤”改造情况,并组织召开了汇报座谈会议,就国土、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实施请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振中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对国土、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实施工作给予了肯定,强调下一步要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攻坚克难;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要强化组织保障,形成社会合力。范振中还就如何开展好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提高组织能力,各级代表要进一步发挥好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