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6年代表工作计划:
(2016年3月30日徐水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特制定保定市徐水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
5.区政府关于城乡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6.区政府关于城乡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7.区政府关于乡村道路建设情况的报告;
8.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9.区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0.区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区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还将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落实2015年度部分重点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对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
三、组织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1.对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2.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
3.就推进区委决策落实和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开展调研。
2016年代表工作计划
(2016年3月30日徐水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会议通过)
一、创新开展代表活动
面临京津保率先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常委会以推动代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为方向,切实发挥代表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围绕创新基层人大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机构负责人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或外地人大机构学习考察。二是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大事实事,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园区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发展、城乡环境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现代农业建设等作为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三是对区人大代表进行履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联系选民情况、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代表连任或推荐上级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四是积极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制订述职计划,以“代表之家”为依托,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本届内的履职情况。述职活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城区办人大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具体指导。五是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切实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强化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建议57件,常委会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确定重点建议重点跟踪督办,或由主任会议直接听取办理情况报告,推动一些重大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向代表通报。
三、加强同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
一是区人大常委会各主任分包乡镇(办),加强对乡镇(办)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二是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和城区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使其直观感受区人大议事程序和规则,了解区人大工作及动态。三是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城区办人大工委对辖区代表组织开展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区人大代表整体工作的开展。四是指导乡镇依法召开人代会,落实好修订后的《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四、指导好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市人大的统一部署,做好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常委会将对换届全过程和重点步骤、关键环节,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