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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5)
发表时间:2015/02/01 点击次数:382次
 

                                        2015年1月29日在徐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徐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海波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徐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4项,安排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6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次,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检查调研5次,圆满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稳增长、抓重点、促发展、惠民生”主基调,坚持依法履职,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的完成,依法审议决定计划财政工作的重大事项。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县级年度预算的报告》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就具体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批准了相关报告并作出决议,保证了计划和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为更好的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徐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查过程中安排有关专家讲解和多媒体展示,丰富了审议形式,切实提高了审议效果。
   (二)坚持听民声、顺民意,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县人代会上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方面代表意见建议较多,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活动”情况的报告》,结合“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两次专题视察活动,向县政府就城市建设的改进提高提出了具体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增加投入、集中整治,县城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报告》,就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稳步推进了我县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始终关注农业农村工作,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情况的报告》,加强对“三农问题”的持续监督。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参加关于城市建设、居民燃气等听证活动前认真调查,在相关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坚持抓法制、促和谐,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和公平正义开展监督,组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县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和《关于检务公开工作的报告》,工作中通过走访调研、专项检查、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使“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和司法行为,加大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力度。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工作,进行任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任中表态发言,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在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中,“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行为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2014年原有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一府两院”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两次专项工作报告,邀请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两次视察活动。此外,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六五”普法、教育资源和规划法规等5个方面工作的检查调研活动,有力的支持了上级人大的工作。
    二、改进工作,增强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以保障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为着眼点,完善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活动的实效。
   (一)密切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在确定常委会工作计划时,认真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吸收和采纳。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蹲点调研服务,坚持上门走访,面对面的与基层群众交流,使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体现在常委会工作之中。
   (二)积极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选择不同领域的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将代表的意见直接向有关单位反馈,有针对性的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了保障。及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畅通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组织有关代表和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对集中度较高的意见建议列入常委会视察检查内容,实施重点督办;对个体意见建议责成常委会办事机构,定期对承办单位跟踪督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着力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在自身建设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注重学习效果,实现了思想统一;注重聚焦四风,做到了深刻剖析;注重边查边改,达到了改进提高。通过活动扎实开展,进一步严格了党内生活,找准了工作着力点,全面统筹活动要求和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
   (二)着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常委会议上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制度自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增强,促进了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的提高。
   (三)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组织召开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党员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加强各项制度管理,强化工作纪律约束,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改进。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领会和贯彻落实方面还不够深入;综合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形式还不够丰富;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实现经济社会跳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意义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实、实中求效”的原则,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跳越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大的各项工作都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顺利开展。
   (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履行常委会职能。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意志。把握监督职能与全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提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监督的效果。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范围和力度,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职监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围绕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法制社会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法制宣传和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履行常委会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力争财政收入30亿元,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50位”既定目标,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方式,着力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全口径预算和决算、园区项目建设、“三农”工作、环境资源保护和重点领域改革等实施监督,支持县政府有关经济建设的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三)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行常委会职能。加大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城市建设等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督促增加对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投入,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视行政和司法行为中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全力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注重发挥代表的优势,积极邀请各领域的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各种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听取和吸纳基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办理效果,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进一步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坚持定期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向代表提供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信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法律讲座、组织代表小组学习等方式,为代表熟悉和掌握执行代表职务必备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创造条件,使人大代表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双联机制,促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评选优秀议案和意见建议活动,鼓励多层次、多渠道联系群众,切实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更加适应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一)加强思想建设。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一系列重要部署,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深化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履职业务的学习,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议事决策能力,为依法行使职权奠定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同级人大的沟通和联系,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决策、组织、工作及机关管理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的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和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潮流,在徐水发展的关键时刻,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起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跳越式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