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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主线,抓住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徐水区税务局制作和对外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1084条,行政处罚7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完善组织构建,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主管领导重点抓、牵头单位主要落实、责任单位具体配合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公开计划、目标、措施和组织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健全平台建设,多途径、多形式拓宽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一是深化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根据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省局要求,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以及A级纳税人名单、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等16个二级公开事项,在门户网站和办税大厅同步公开展示,使纳税人看得到、易获取、能监督。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保定税收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做到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公开,认真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对纳税人缴费人密切关注的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等信息及时跟进解读。三是深化互动交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阳光理政平台及时听取纳税人声音,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的问题,实施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对账销号,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平台留言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提高具体负责人员的素养和能力,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抓好政务公开和税务网站、两微一端的管理,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对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及工作协调能力。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使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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