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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05  点击:0

 

一、坚持“未禁即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法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深入开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依据最新政策法规,严禁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附加条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相关措施,通过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改革措施,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推进住所登记改革,落实名称自主申报机制。市场主体登记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消减企业在开办过程中的住所产权证、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效加速;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机制,取消名称预先核准流程,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等特殊情况外,群众只需要在线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直接用自主选定的名称申请企业登记,实现名称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的环节合并,简化登记流程,缩短企业登记时限,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持续推进“一窗通办”,审批服务更便民。坚持以服务对象为核心,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政务服务新模式和新思路,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等企业开办环节全部纳入服务专区,实现企业信息即时互通共享,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服务流程,解决企业开办过程中“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坚持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企业开办基本事项8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坚持企业设立登记环节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为企业办理业务提供便利。(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实行承诺容缺受理,加快企业开办速度。推进梳理容缺事项,建立承诺容缺清单,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企业名称、容缺事项、受理时间、申请人等信息,做到容缺事项受理有登记、过程可查询、结果可反馈、环节能监控、逾期能督办。由“材料不齐不能办”变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审核”的并行推进模式,降低审批门槛,加快企业开办速度。(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五、大力推进“个转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全面落地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实现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公积金登记等事项快速联办。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延续至转型企业,让个体工商户无障碍转型。(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六、培育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依托相关政策法规,恢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注册登记,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法规政策知晓度,使农民群众知晓办社目的、办社宗旨、办社原则、成员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以及应当具备的设立条件等办社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办社入社,有效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助力乡村经济发展。(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七、公章刻制不收费,企业开办零成本。持续推进执行新开办企业首套基础材料公章刻制费用财政买单,坚持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刻制不收费,坚持企业开办零成本。(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八、压缩时间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依托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登记服务,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大力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时间。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相继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的基础上再提效,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网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群众在家网上申请,营业执照邮寄到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九、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设置帮办领办窗口,设定专人负责,实行全程帮办代办,切实加快审批流程,确保当天发证。真正让百姓办事省心、省力、省时、省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申请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服务,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在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时,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让暂时无法经营、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潜在经营实力的市场主体主动按下“暂停键”,“歇一歇”再出发,有效降低维持成本,减轻经营负担,为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吃上定心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一、大力推进信用助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依托“信易贷”平台,推动银企对接,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融资助力。有序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入住全国信易贷示范平台,助力企业提升融资能力,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贯彻落实“信用保定”网上信用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惠民措施。2022年3月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持续向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依法办事,解答群众心中疑惑,提高群众对国家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深入理解,提高了群众依新规办事的积极性。(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三、落实创新举措,坚持量质并重。坚持“稳中求进、数质并重”的原则,主动扛起发展责任。根据本区市场主体增量目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积极落实企业注销业务操作规范并印发注销指南,优化注销流程,做到企业注销登记便捷高效,切实解决了企业“注销难”问题。(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四、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以广大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宣传普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广场大街、居民社区、便民市场、街边商铺等地进行现场讲解业务办理的审核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实现政策服务“送上家门”,针对企业、群众的困难和疑惑进行精准指导,为企业讲解相关政策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五、优化服务质量,贴心导办帮办。全面推行“保姆式”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精准服务。解决群众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帮助群众更深入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群众解答在企业运行中遇到的困惑疑惑,为企业稳定运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六、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办事流程全面公开,做到办件公开、流程时限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公开、清单公开、问效公开以及惠民便民措施公开;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配置“好差评”评分系统,办事群众并可通过评价器即时对工作人员办事满意度进行客观评价,从而促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8/0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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