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要求,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目的,着力开展西部山区和村庄绿化,进一步完善我区国土空间森林生态建设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好耕地保护政策,依法依规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二、任务目标
2022年全区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1.1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3万亩,营林0.7万亩,力争省级森林城市通过验收,谋划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
三、重点工作
以深入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乡村创建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廊道绿化和村庄绿化成果为重点,依托上级补助资金,着力开展西部山区绿化。
(一)城区及周边绿化。按照省、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工作要求,要加快创建我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以森林县城和森林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城乡增绿,采取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和屋顶、墙体垂直绿化等方式,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小区游园,推进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住区,增加城区绿量。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化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区林荫道路绿达到55%以上,水岸、道路绿化达到80%以上。树种要多样性,城区某一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乡土树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村庄绿化。以创建省级森林乡村为契机,按照“青山绿水、绿树成荫、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目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在村庄周边、街道、庭院、路渠、沟塘、隙地开展绿化,大力营造景观街道、生态经济型庭院、休闲公园绿地,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各乡镇政府做好本乡镇村庄绿化规划,有序推进村庄绿化进程,力争全区所村庄到十四五末期平原村庄绿化率达到15%以上、山区村达到35%以上的任务目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个乡镇推荐1个村,申报省级森林乡村。2022年全区计划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00亩(具体任务件附表)。
(三)巩固提升现有廊道等重点绿化成果。目前已到植树季节,各有关乡镇要督导绿化户,对京昆、荣乌、京港澳、环城高速;保津、京石高铁;107国道以东漕河两侧廊道绿化和环雄安新区林带等现有绿化林带加强林木抚育和补植补种力度。一是督导绿化户认真做好因苗木出圃后出现的缺苗、断垄地段的补植补种工作,确保绿化带不出现断档、断带。二是督导绿化户完成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较低地块的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前结束,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2022年各有关乡镇共完成营林0.7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
(四)太行山绿化。依托太行山绿化、矿山修复等工程项目,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沟,实施科学生态造林,在不占用耕地的条件下,做到应绿尽绿。在立地条件好的荒山上,实施以侧柏、油松、黄栌容器苗为主要绿化树种营造防护林。造林方式上,可采取荒山承包户与专业造林绿化队伍相结合绿化模式。四个山区乡镇要统筹规划,制定本辖区三年(2023-2025年)绿化发展规划,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认真谋划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两侧山体绿化方案,切实做到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全部绿化任务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协助乡镇申报上级资金,减轻财政压力,加快山区造林绿化步伐。2022年度太行山绿化工程0.4万亩造林任务主要安排在东釜山乡容易线两侧。
(五)项目工程造林移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督导施工单位完成环城高速和107国道以东漕河两侧廊道绿化补植补造任务,各有关乡镇负责协助施工队解决水、电、路问题,确保补植补造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造林质量达到项目要求。同时,各有关乡镇要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认真做好项目移交工作,力争 6月30日前完成环城高速和107国道以东漕河生态廊道项目移交。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不在耕地范围内增加新的造林绿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造林绿化任务的组织实施,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尽全力助力全区绿化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各乡镇、部门结合自身优势认真谋划义务植树基地,在造林季节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鼓励支持认建认养,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将营造林面积、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纳入目标责任制内容,为全区国土绿化、资源保护建立起长效责任体系。切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真正把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
(四)落实工作职责。绿委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总牵头,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协调、技术服务并组织实施好重点造林工程;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村庄绿化;交通部门负责抓好区乡道路绿化;养路工区负责抓好国省干道绿化;水利部门负责抓好水库、河道堤岸绿化和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实施;综合执法和住建部门负责抓好城区绿化、公园建设;人武部、团委、妇联等单位负责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各乡镇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具体抓好重点造林工程的宣传动员、土地流转、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按照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组织辖区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五)强化考核督导。造林绿化工作实行周报制度,绿化期内每周一、三下午上报造林进度,上报邮箱:xsxlyj@163.com,联系电话:8683303。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造林绿化列为对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打分排位,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营造林任务分解表
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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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营林
(亩)
|
人工造林(亩)
|
村庄绿化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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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森林乡村(个)
|
东史端
|
530
|
500
|
|
30
|
1
|
崔 庄
|
530
|
500
|
|
30
|
1
|
大 因
|
770
|
750
|
|
20
|
1
|
留 村
|
770
|
750
|
|
20
|
1
|
安 肃
|
530
|
500
|
|
30
|
1
|
漕 河
|
530
|
500
|
|
30
|
1
|
高林村
|
530
|
500
|
|
30
|
1
|
遂 城
|
530
|
500
|
|
30
|
1
|
正 村
|
520
|
500
|
|
20
|
1
|
大王店
|
520
|
500
|
|
20
|
1
|
户 木
|
520
|
500
|
|
20
|
1
|
瀑 河
|
510
|
500
|
|
10
|
1
|
东釜山
|
4000
|
|
4000
|
|
1
|
义联庄
|
510
|
500
|
|
10
|
1
|
合 计
|
11300
|
7000
|
4000
|
300
|
14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
政策解读: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造林 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