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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保定市徐水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保定市徐水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河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冀农业财发[2018]34号)和《河北省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0]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本要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切实增加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供给,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补贴工作效率;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规模及范围
  2020年全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770万元。补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可结转下年度,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范围。河北省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择的机具品目列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全面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农机深松、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生猪生产所需机具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种类,将随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调整而调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河北省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住所要在我区范围内。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标准,将随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区农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徐水区政府网站发布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文件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购机选机(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企业),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和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本人自主到区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携带所购机具(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或机组除外)和提供以下材料:
  1、购机者第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牌证管理的机具合格证复印件两份。
  4、牌证管理的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畜牧业的机具出具地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证明公示材料两份(证明信公示材料等资料在xsnongjibutie@126.com邮箱中下载,密码8660838)。
  购机者主动到区农机主管部门办理补贴资金申请。申请补贴时,购机者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能拨付补贴资金。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购机者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补贴资金申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经农机监理部门核验合格办理牌照、行驶证后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区农机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手续,或手续提交不全的购机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补贴机具核验。区农机主管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逐台核实。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遵循“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对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区农机监理部门在上牌照过程中核验,区农机主管部门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农业机械行驶证信息与购机正式发票、机具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购机正式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购机者应先完成安装后,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后方可办理申请补贴。
  (五)受理审核。区农机主管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予以受理,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录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
  (六)公示。补贴对象将购买的机具信息在其所在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牌证管理的机具和畜牧业的机具先公示再申请补贴资金,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公示和申请补贴资金可以同时进行。
  (七)补贴资金兑付。区级农机主管部门按要求对购机者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资料通过审核、机具核验无误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结算表,由财政部门对资金兑付结算表审核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李峥年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实施。财政局要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政策咨询及举报电话:0312-8660838。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
  一是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流程。对补贴对象严格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确保补贴材料的合规性。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补贴对象在当年确定的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补贴机具和销售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产品和经销商,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三是规范操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四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核实。对享受补贴的全部机具进行人机合影,做到见人、见机、见票,逐台核实。五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其素质和能力。
  实施敞开补贴后,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顺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并按下年度补贴政策和标准执行,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一是做好实施前的政策公开。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补贴政策信息,积极宣传补贴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通过乡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实行补贴机具公示制度。补贴对象将购买补贴机具的机型、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其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购机者信息公开。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业农村局要以公告形式将本年度享受补贴购机者的购机信息和补贴落实情况,(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在区政府网站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上公布。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严格把关,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区农业、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依法依规操作。重点加强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取消产品补贴资格、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调低补贴额,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补贴咨询与监督投诉电话:0312-8660838 。
  农机补贴公开邮箱:xsnongjibutie@126.com,密码8660838。
  附:保定市徐水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保定市徐水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浩欣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侯金标  财政局局长
       唐继勇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崔宝平  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峥年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李峥年担任。电话:0312-8660838。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印  
  政策解读:gkshow.asp?id=10444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2/2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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