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
《徐水县2009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徐水县委
徐水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6日
徐水县2010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
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保定市2010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市委九届八次和市、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规范、深化成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探索创新、提升水平”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贯彻实施《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保定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2009]保市政办3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实现全县 “又好又快发展、兴县富民”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动省《规定》和市《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
1、抓好宣传教育。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近期将组织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城区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深入学习省《规定》和市《实施办法》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
2、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省《规定》和市《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受理投诉制度,明确投诉举报的内容、方式、处理群众举报的程序等内容;建立考核考评制度,明确考核考评的内容、方式、程序、结果的运用以及社会评议的范围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惩处。
3、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关系。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抓好省《规定》和市《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要注意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严格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载体和标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积极抓好省《规定》和市《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并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公开。
1、抓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的公开。加强中央促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确保相关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加强中央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抓好重点领域的公开。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 、财政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动态公开,深入探索研究对权力实施监督制约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推动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抓好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采用听证、公示、群众旁听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要继续完善推行“旁听制”、“会审会”、“局务会议纪要”等制度,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公示”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会审会”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要事项研究“ 局务会议纪要”制度。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将县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落实情况向市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季度报告,并说明旁听人员以及旁听的内容。各单位要将“会审会”和“局务会议纪要”制度落实情况向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季度报告。
4、抓好内部公开。各单位对履行职责过程中暂不适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但应该让机关干部职工知晓的事项,要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以加强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控,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紧紧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动态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5、抓好基层公开。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内容,及时公布涉农惠农、就业创业扶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制度,以及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要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在形式和内容上的有机衔接,着力提高基层公开质量。
(三)切实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县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清理,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执法法律规章条款--条款及规定内容--根据适用条件或事实要件确定标准--裁量标准--处罚权限),分类、分档制定本部门执行的裁量基准并编制目录,并报县法制办审核把关,经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比照上述规定制定裁量基准。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县法制办,开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四)全面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践诺制和“五个一”制度(“一口”对外制、“一次”告知制、“一条龙”服务制、“一长”负责制、“一章”审批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规范中心运行;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基本要求,逐步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中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审批及服务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审批环节要向社会进行动态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加强对部门进驻、项目进驻、部门授权、业务受理、事项审批、电子监控和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平台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突出抓好公开载体建设。
1、继续利用现有形式和载体公开。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利用好各种公开形式和载体,既要充分发挥好公开栏、明白卡等能够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传统公开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技术的直观性和实效性作用。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既要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又要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
2、推动政务公开网络管理标准化建设。 各单位要在政府网站的主页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建立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网站,加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在信息来源上,建立相对固定的渠道;在网页设置上,建立相对统一规范的模式;在公开内容上,突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特点和要求,使公开的事项更加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严格落实公开载体更新维护责任制。抓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充分发挥好公开载体的功能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3、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继续发挥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作用,以动态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电子监察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快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督进程;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做法,加强县级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将面向基层的各项业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大力普及电子政务平台应用,逐步将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和公共服务统一整合到电子政务平台上,实现电子政务服务网络全境覆盖,行政审批及服务信息全程公开、工作流程全面定制、办理过程全面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切实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大办事公开工作力度。
1、拓展办事公开领域。今年要重点抓好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燃气、电信、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办事公开,各办事公开领域的主管部门要积极抓好本领域的办事公开工作,制定办事公开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加强试点建设、注重培育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条件成熟的要适时推广。同时,要积极探索住房、金融、烟草、邮政、劳动保障、保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
2、规范办事公开内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对本单位服务项目进行清理规范,编制办事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办事的权限、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结果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工作纪律、监督办法等内容。
3、创新办事公开形式。在充分发挥办事公开栏、便民宣传册、服务标识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公开载体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适时刊载、发布各类办事公开信息。重点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平台和便民网络平台。
4、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做好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公开运行机制,保障办事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健全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监督机制,便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完善约束机制,健全示证上岗制、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信息反馈制、限时办结制、依申请公开制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纳入工作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理顺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在人员、经费、物质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面分析、整体把握;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工作调度,推进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业务指导,推进工作创新。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办班培训、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把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综合效应,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检查督导,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系统和行业特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大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县政府的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要进一步抓好示范点建设,加强工作探索与研究,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新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努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创造性。要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媒体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一些重点部门进行指导,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更好落实。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各单位要根据此方案积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县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