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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研(2013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3/06/08  点击:0

 

(第3期)
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三年六月三日
 
以节能调产业结构  以降耗促经济发展
――我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管理,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增加节能投入等措施,全面落实“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工程节能”,突出抓好“三个到位”。 截止2012年GDP能耗累计下降率为9.53%,全社会累计节能量为9.86万吨标煤,超额完成节点目标。为全市乃至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我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双三十”节能工作优秀单位。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组织保障到位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降耗工作,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原则。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解决了办公地点,抽调了专职人员,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领导,出台了工作目标及规划,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确保主要节能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分解到位 
  按照和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在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等因素基础上,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徐水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保障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研究确定下发《徐水县2012年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重点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重点企业,并将责任书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抓好节能降耗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紧抓住省千家、重点节能企业、年耗煤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要求他们制订本企业的节能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节能主体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节能措施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我县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备案、转报核准。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我县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0个,其中省下达的8个,已全部于2012年8月前完成拆除,年可节约标煤25858.14吨,节能量占全社会节能量的49.9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5%目标任务。三是开展节能监察,紧紧围绕工业节能降耗这一主线,加大监察工作力度,以“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为监察重点,对全县60家规上企业和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44家非入统企业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企业能耗基础台账的建立、节能工作各项制度等基础情况进行了监督、监察,发现问题现场即对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增加节能投入, 2012年实现了节能专项经费增长高于同期财政增长率的要求,拨付节能专项资金98万元。五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完成了维德铸造节能技改项目,巨力集团金太阳光伏屋顶发电项目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共计可实现年节能量5858.83吨标准煤。六是建筑节能,全县2012年竣工面积为6.85万平米节能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7万平米,建筑节能占比达到了16.17%。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100%,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施工阶段执行率100%,节能验收率100%。七是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编制了《徐水县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徐水县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方案》,落实考核约束机制。八是圆满完成“白炽灯全淘汰、节能灯全覆盖”省级示范县工作,全县累计推广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90000只,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10000只,低保户免费更换24516只,共回收废旧白炽灯8.6万多只,节能灯覆盖率达到98.5%。自2009年以来,我县在绿色照明活动中累计推广179904支节能灯,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经测算,全县年可节电600万千瓦时,合标煤736.2吨。(发改局)


 

名  称: 工作调研(2013年第三期)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3/06/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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