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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研(2009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09/05/15  点击:0

 

 (第5期)
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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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关于我县小型白酒生产企业
的调查与思考
 
      白酒制造业在我县轻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白酒制造业的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曾做过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来,白酒行业发展受阻,各项经济指标急剧下滑,生产难以为继,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小型白酒企业的无序发展是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县地税局对全县小型白酒生产企业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从税收角度进行了剖析。
      一、基本情况
      白酒生产是我县的传统工业,对全县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90年代以来小型白酒企业发展迅猛,90年代中后期发展至鼎盛时期,全县规模以上酿酒企业有刘邻醉、青竹酒、古遂醉、釜阳春、易水泉等10余家大型酒厂,小型酒厂有100余户。部分乡镇小型酒厂的税收占据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成为名副其实的“酒财政”。目前全县小型白酒生产企业的概况大致可以用“一多一小一低”来概括。一多是户数多。全县100余家小型白酒生产企业中有半数分布在遂城镇境内。一小是企业规模小。大部分的白酒生产企业都是投资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厂,生产工艺简单,检测设备落后,没有固定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大多以销定产。一低是产品档次底。由于规模小、工艺设备落后,一般采用酒精勾兑的方法,因此这些酒厂被戏称为“有烟囱不冒烟的酒厂”,其产品档次低,价格廉,以农村市场为主。
      小型酒厂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起到了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作用,解决了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增加了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经调查很多小酒厂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大多数企业缺乏生产白洒必须具备的检测设备;二是假冒侵权现象相当突出。很多企业仿冒或侵权某些知名品牌,没有自己的品牌;三是偷欠税现象较为严重,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造成税负不均。
      二、存在问题
      小型酒厂的无序生产经营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也给税收管理带来很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底数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大量存在。目前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只有48户,但在调查中却发现实际经营的有50余户。
      2、帐簿凭证管理不到位。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原有的小型酒厂转让、出售给个人,成为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几乎不再建帐,另外,小型酒厂普遍不使用发票,给税务机关准确核定酒厂的销售额,进而足额征税带来了相当的困难。
      3、税款征收难度较大,偷税现象较普遍。1996年至2000年酒厂入库税款(地税)每年都在5、6百万元左右,2008年锐减至113万元,详情见下表:
 
我县白酒企业2004-2008年纳税情况
2004年
102万元
2005年
82万元
2006年
92万元
2007年
135万元
2008年
113万元
      这里有小型酒厂经营状况不良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因为小型白酒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导致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加上业主纳税观念不强,税务机关征税难度较大所致。
      三、原因分析
      1、地方盲目鼓励个体经济发展是小型酒厂发展无序的重要原因。小型白酒企业税收流失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白酒行业的发展受财政体制的影响,导致长期以来几乎处于失控状态,重复建设,盲目发展的情况相当严重,导致全行业无序竞争。地方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片面认为发展个体经济,兴办小型酒厂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捷径,其结果是小酒厂愈办愈多,产品价格竞争愈演愈烈,档次愈来愈低,酒厂愈来愈难以生存,最后只有通过偷税、假冒侵权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来维持,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2、小型酒厂非法谋取可观的利润是诱发偷税的直接原因。小型酒厂通过偷税、假冒侵权等手段谋取高额利益,总是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税务机关管理,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小酒厂的低价倾销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削弱了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大酒厂在高税负的环境下履步维艰。
      3、小型酒厂的生产经营特点导致难以实施有效的税收管理。由于小型酒厂生产销售的季节性很强,经营方式上采取以销定产,其原材料购进、生产、销售过程均无法控制,生产和销售量及销售对象难以确定,致使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酒厂户数的动态变化情况、销售情况,“作坊式生产、家庭式经营”也导致纳税人不建帐、建假帐,无法准确确定应税收入。加之一些小型酒厂老板法制观念淡薄,生产地点多变,更增加了征税的难度。
      4、部分税务机关对小型酒厂疏于管理是造成税源流失的重要原因。一些主管税务机关未能从一定的高度认识到加强对小型酒厂的税收管理,公平税负,就是促进地方经营发展。酒类产品生产相对集中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把目光和主要精力集中在大酒厂,大酒厂税款入库及时一好百好,而无暇顾及小型酒厂的税收征管。
      四、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酒厂的税收管理,堵塞漏洞,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实行长效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促进酒类企业税收环境的进一步好转。
      1、认真加强税源管理,严格清理漏征漏管户。对所有白酒生产企业自办理营业执照30日内,或自实际生产经营30日内,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全部纳入税源监控系统管理。
      2、强化税法宣传。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注重实效,把税法宣传作活、作实,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把税法宣传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坚持 “诚信、依法、高效”三者并重,促征纳和谐,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3、认真加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每年统一部署,加大对小型白酒企业的征管力度,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认真开展白酒生产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
      4、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工商、质检、卫生、税务等部门既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齐抓共管。要通过不断检查督查,逐步规范小型白酒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依法纳税观念,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扶持其做大做强,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地税局)
  附件下载:工作调研(2009年第5期).doc


 

名  称: 工作调研(2009年第5期)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09/05/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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