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报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公开范围 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以区委、区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二、公开形式 通过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更新相关信息。 三、公开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对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审批信息、进展情况予以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年计划。项目年度计划正式下发后,对年度计划中涉及的项目予以公开。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责任单位、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限等事项。公开时间:年度计划下达后5日内予以公布。 (二)项目审批信息。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布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安全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办理进度及批复信息。公布时间:每月5-10日公布更新审批信息。 (三)项目进展情况。抓好项目推进,并公布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公布时间:每月5-10日公布更新项目进展情况信息。 四、进度安排 报送需公布事项信息。按照职责分工,提前报需公布审批信息的具体名称、审批依据、办理时间等事项,并报区工信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发布。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紧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成立工信局重大项目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杨香玲同志负责好重点项目公开事项。 (二)提高标准化水平。由副局长杨香玲同志对提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要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务信息。 (三)积极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和准确。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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