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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8  点击:0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20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有序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积极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和主体

1、批准服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相关表格及填写范例等信息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批准结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等。(责任单位:规划股、建设用地股牵头落实)

3、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责任单位:建设用地股)

三、公开的渠道和时效

通过区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关公开事项,依据法定公开时限依法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长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密切配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措施。对涉及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各类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目标和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4月15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日期: 2018/05/1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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