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和《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公开范围
涉及文化事业建设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
二、公开内容
(一)项目审批信息。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
(二)项目实施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资金管理、进展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信息,以及其他可公开的项目实施信息。
三、公开形式
通过区政府政务服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更新相关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应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按照区政府要求将本年度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报送区政府。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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