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单位开户需在单位网厅注册单位及经办人账号,并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网厅注册流程
1、访问方式
打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单位网厅】进入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11.63.208.5:81/
2、账号注册
功能描述:用于参保单位注册账号、密码。
操作流程 :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注册单位网厅账号和密码。根据提示依次录入单位信息、经办人信息,注册完成后,系统生成两个账号,分别是单位账号和经办人账号。
注意事项:
1、 单位账号主要功能:注销单位账号、解绑或添加单位经办人账号、重置密码。(该账号使用较少,但非常重要,请务必牢记!)
2、 经办人员账号主要功能:办理具体业务。
3、使用单位经办人账号登录后可在页面右上方下载操作手册,请单位经办人下载并自己阅读
4、经办人账号登录后页面下方“表格下载”可下载开户及业务经办的各种表格
二、单位开户窗口经办流程
单位网厅开户后,需持相关手续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方可进行人员增减,医保缴费等操作。
根据《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或成立批文(机关、事业单位)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请在医疗保障单位网厅中下载。)
注: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期为每年7月份,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执行同一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企业6.9%、机关事业6.4%,个人部分为2% ,大额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单位缴纳60元,职工缴纳60元)。
其他相关说明:
1.新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从参保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新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按下列两种情况执行:其一可自参保职工医保申报月起,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其二可申请自进入单位时间起,按现行政策补缴,补缴部分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按以下比例划拨: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按照保定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可待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后由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调整到位)
4.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
医保中心电话:
8681877( 征缴 )
8601790 (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