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医保

 

 

 

【坚持人民至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要怎么给家人用?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0

 

如果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退休人员),通过家庭共济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后,可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在定点医院看病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缴纳家庭成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费。

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家人要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同一个统筹区,举个例子,如果职工医保的孩子想要给居民医保的父母缴费,需孩子和父母都在同一个统筹区。目前不支持跨统筹区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2、被共济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自愿选择医保个账共济缴费。
具体如何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1.职工医保参保人打开国家医保服务APP或地方医保APP、支付宝等,找到在线办理“家庭共济”的按钮;

2.根据提示绑定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

3.授权家庭成员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

被共济的家人可以通过医保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码,从而在医保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码,并使用该医保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注意,不能直接出示授权人医保码,医保码只能本人使用,其他人使用是违规的。也可按照参保地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在进行家庭共济扫码结算时,展示当前使用者的医保码,对当前使用者的医保码进行扫码结算,在进行结算扣款时,会优先从本人账户当中的余额中扣款。本人账户余额用完之后再支取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如使用者本人是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则会扣除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当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不足时,剩余部分由使用者的现金支付。


 

名  称: 【坚持人民至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要怎么给家人用?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