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政策法规服务指导、资金项目倾斜支持主动作为,助力全区281个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抓好业务指导,全程提供服务。依据《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工作流程,搞好程序培训,做好业务指导,提供全程服务,到各乡镇指导领办合作社各环节程序,为合作社起步筹建、规范运行提供服务支持。二是注重政策倾斜,确保有序运行。重点围绕合作社成立后的实际运行、产生效益提供政策支持,明确相关涉农项目,从方案制定到实施主体遴选,大力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今年以来,已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绿色农产品认证等多方面争取到了资金支持,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三是争取项目支撑,夯实合作社运行基础。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持续运转、增强活力的角度出发,探索项目建设支持合作社发展。目前,已整合450万元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仓储、冷库、设施农业大棚建设及农机具社会化服务项目,争取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永合庄土地合作社进行粮油单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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