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雷通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经抽检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龙眼。被抽样单位:河北雷通悦佳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碑店市嘉鲜水果批发部。进货日期:2024年9月25日。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河北雷通悦佳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购进的龙眼共计11.5kg,货值170元。该超市已全部售出。经排查,产品经销商能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该超市对进出的货物都有台账登记。我局已责令该超市加强进出货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进出货查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超市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不罚〔2024〕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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