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超阳饭店自消毒餐具经抽检大肠菌群项不合格。处置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盘子。检验检测报告日期2024年8月13日,检验报告编号;GTJ20241056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等1项,检验结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2024年7月24日,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到保定市徐水区超阳饭店抽检盘子。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2项。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未使用任何消毒设施,使用餐具未消毒,造成该批餐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该店管理不严,未能及时消毒,造成大肠杆菌超标,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店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消毒,该店已购置新消毒柜,并严格按规定程序消毒,经送样检测合格。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4】37-12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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