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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点击:0

 

河北京虹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黄金酒、小米酒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米黄金酒。商标:京龙门和图形。规格:42%vol、500ml/瓶。生产企业:河北京虹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6。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39.2%vol,标准指标为41.0%vol-43.0%vol。

产品名称:小米酒。商标:京龙门和图形。规格:42%vol、2L/桶。生产企业:河北京虹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1-06。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37.9%vol,标准指标为41.0%vol-43.0%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河北京虹门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07月06日生产的小米黄金酒(42%vol、500ml/瓶), 共100箱(1×12瓶/箱),经抽检涉嫌酒精度不合格,产品货值4200元。2021年01月06日生产的小米酒(42%vol、2L/桶)共100箱(1×6桶/箱),经抽检涉嫌酒精度不合格,产品货值4400元,共计违法所得8600元,上述产品全部销售到了东莞市皇鑫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立即对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该批产品时操作人员不认真,管道和灌装机内回流酒未彻底放干净,就灌装了成品,出厂检验人员检验过程不仔细造成的。因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11月6日注销,相关工作人员已解散,现已无合法生产经营条件,无法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不罚〔2024〕42-14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主题分类: 食药安全
发布日期: 2024/07/16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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