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陈酿酒(白酒)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北京二锅头陈酿酒(白酒)。规格:42%vol、420ml/瓶。生产企业:保定中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07-08。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40.1%vol,标准指标为41%vol-43%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保定中德酿酒有限公司2018年7月8日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陈酿酒(白酒);规格型号:(42%vol、420ml/瓶),共150箱(1×12瓶/箱),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产品货值6675元。上述产品全部销售到了长兴县雉城鑫久副食商行。该公司立即对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该批产品时操作人员不认真,管道和灌装机内回流酒未彻底放干净,就灌装了成品。出厂检验人员检验过程不仔细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与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不罚〔2023〕42-25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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