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锅头酒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二锅头酒。生产企业: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5月20日。36%vol、350ml/瓶。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28.6%vol,标准指标为35vol-37%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日生产的(36%vol、350ml/瓶)二锅头酒,共100箱(1×12瓶/箱),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产品货值3700元,全部销售到了包头市晓斌副食批发部。该公司立即对产品进行召回,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经排查,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该批次产品时勾调人员不认真,管道和灌装机内回流酒未彻底放干净,就灌装了成品,出厂检验人员检验过程不仔细查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与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不罚〔2023〕42-20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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