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工作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难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一、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热情接待来访,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及时处理来文来电、来信来函,做到有问必答、有询必复,事事处理有结果。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二、全面实行“五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相关政策公开、投诉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受理来访、来电、接待办事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服务,认真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或不能办理的,耐心作好解释工作;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引导到相关股室办理。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单位或个人办理属于我中心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审批审核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退回补办,经办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和手续。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单位、个人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如果资料、手续完备的,按规定期限完成相关工作。 六、实行错件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时收取审验证件、缮证、计算费用及房屋档案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规章,使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七、廉洁自律,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听音乐、看电影、玩游戏等。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被检查发现或被当事人投诉,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给予批评、告诫直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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