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二、办理情形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暂适用于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办理情形。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扫码缴费)-审核登簿-打证 四、办理时限 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六、收费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咨询电话 0312-8696652或0312-8696923 八、办理地点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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