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更好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重大社会活动应急保障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保定市徐水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我区境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如发现相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物品,严禁私自处理,请及时与区人影办(电话:7116160 )或所在乡镇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置。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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