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9日--2025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徐水区羽丰羽绒加工厂提升改造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大辛庄村(现有厂区) | 保定市徐水区羽丰羽绒加工厂 | 河北欣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大辛庄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徐水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为本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科工备字【2024】29 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增加 2 台水洗机、2 台甩干机、1 台烘干机、1 台冷却机,在水洗工序的基础上增加精洗工序;②淘汰 1 台燃气锅炉,改建为 3 台燃气蒸汽发生器;③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建;④为提升废气治理效率,初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增加 2 套布袋除尘器。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仍为年加工洗净鸭毛 1800t,年产水洗羽绒 1000t。 | 1、废气:①初分/装袋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8-TA010、TA017、TA018)+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②烘干/冷却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9)+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③拼绒/拼绒打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④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 8m 高排气筒(DA001、DA005、DA006)排放。颗粒物、SO2、NOx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6)处理后由1 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 厂界采取原料库、车间均为封闭区域,水洗工序添加除臭剂且烘干、冷却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污水处理站位于封闭区域。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 2、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徐水区污水处理厂,剩余部分回用于水洗工序。执行徐水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A级排放限值。 3、噪声:洗毛机、脱水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产生。采取措施为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①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杂质、泥饼、PAC 和 PAM 废包装袋暂存至一般固废间。除尘灰、杂质、泥饼收集后外售做饲料;PAC 和 PAM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③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
保定市徐水区羽丰羽绒加工厂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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