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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点击:0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各科技服务机构,各企业:
《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已经第五十五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定市徐水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8日

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

计划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能力,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2〕65号)、《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一)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称“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结余资金”,是指省级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年度实现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的县域给予奖励的、在预算年度内未执行完毕的资金。

在2022年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工作中,徐水区综合排名为第21位,成功跃升全省A类阵营,并获得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专项资金奖励500万元。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徐工信发〔2023〕5号)文件,2023年度预算执行197.59万元,结余资金302.41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组织开展的企业调查研究、工作辅导培训、科技政策宣传、创新主体培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特派团创新服务以及科技金融、科技招商、产学研对接等科技创新活动。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杠杆效应,助推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产出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技亮点工作,推动我区产业创新水平向中高端发展、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支持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在徐水区范围内开展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免费帮扶活动,每评价通过一家(含复审,2024年到期需复审企业249家),给予科技服务机构500元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净增数量≥30家

预算金额:13万元

(二)支持创新园区、基地建设

支持内容:对获批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2-3万元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培育或新增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1家,培育或新增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

预算金额:5万元

(三)支持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对本辖区开展技术合同输出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输出方(卖方),按合同登记交易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面向本辖区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免费辅导及培训的机构,根据其工作量、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1-3万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

绩效目标:技术合同登记额≥2.26亿元

预算金额:50万元

(四)支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对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企业,给予2-3万元/项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数量≥2件

预算金额:6万元

(五)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

支持内容:对新建县域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作为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县域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开展服务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和活动,包括科技培训、现场技术咨询服务、交通差旅补助、工作绩效奖励等开支。

绩效目标:县域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组建数量≥1个

预算金额:5万元

(六)支持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对切实开展创新主体培育、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且成效突出的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覆盖率≥100%

预算金额:10万元

(七)支持县域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围绕我区县域主导产业,开展企业走访、座谈、调研活动,收集企业需求、分析发展现状,形成县域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为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企业扶持等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科学参考。

绩效目标:形成县域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数量≥1套

预算金额:8万元

(八)支持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开展

支持内容:组织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供需对接活动,通过需求发布、成果推介、技术洽谈、精准对接等方式,推动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在徐落地转化。

绩效目标:组织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数量≥1场

预算金额:2万元

(九)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实施

支持内容:聚集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评审,筛选一批创新性强、先进度高、产业带动性强,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的科技成果,给予10-30万元资金支持,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其中,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京津地区科技成果在我区实施转化的给予优先支持。对已获得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绩效目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数量≥10项

预算金额:190万元

(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诊断活动开展

支持内容:邀请技术、管理专家走入我区重点企业进行把脉问诊,挑选需求迫切、问题突出的方面,开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诊疗良方,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绩效目标:科技创新发展诊断企业数量≥2家

预算金额:2万元

(十一)支持县域跃升对标活动开展

支持内容:组织走访省内县域科技创新高水平县(区),通过座谈、参观等方式,对标对表、交流沟通,学习县域跃升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区科技工作人员科技管理及服务能力。

绩效目标:组织走访先进县(区)数量≥1个

预算金额:2万元

(十二)支持科技金融政策对接活动

支持内容:组织开展政银企金融对接活动,及时响应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有需必到、有求速达”的高效科技金融服务,帮助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绩效目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场数≥1场

预算金额:2万元

(十三)支持“科创徐水”宣传视频制作

支持内容:拍摄制作“科创徐水”宣传视频1部,针对我区产业优势、营商环境、发展政策、创新成效等方面进行深层次介绍,为科技招商、科技宣传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撑;制作创新访谈视频1部,介绍我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

绩效目标:拍摄制作宣传片≥2部

预算金额:8万元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资金使用原则

1.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把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各项指标“强项更强、弱项转强”。

2.上述各项奖励资金根据徐水区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准予各支出项间的调剂使用和计划安排资金额度的上下浮动。

(二)及时公开公示

区科工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及列入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绩效管理

1.区科工局自行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相关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完整留存相关资料。

2.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当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保证奖励资金规范使用。

3.各项工作结束后,区科工局应当开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报告包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4.本方案由区科工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

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关于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等文件内容要求,结合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为激励县域科技创新积极性,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省级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年度实现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的县域给予奖励的资金。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组织开展的企业调查研究、工作辅导培训、科技政策宣传、创新主体培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特派团创新服务以及科技金融、科技招商、产学研对接等科技创新活动。

二、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短板和支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等17个二级指标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补资金额度等10个补充优化指标,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把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通过提升创新投入水平、扩大创新主体规模、加强创新条件建设、加快创新成果产出、创新科技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实现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研发投入提升帮扶工作开展

支持内容:对于在徐水区开展研发投入提升帮扶工作(包含R&D经费投入统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政策宣贯、专题培训、入企指导等帮扶工作)的科技服务机构,根据服务成效、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等情况,给予2-5万元/家的工作经费及奖励支持。

绩效目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总额≥9.5亿元

预算金额:15万元

(二)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发展

支持内容:对于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1-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当年免费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根据通过评价的企业数量,给予0.1-0.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培育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培育或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预算金额:70万元

(三)支持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内容:对于获批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规上企业,给予1-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对于牵头建设并获批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规上企业,给予1-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培育或新增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2家,培育或新增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

预算金额:8万元

(四)支持县域特色载体建设

支持内容:对于获批市级及以上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培育或新增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数量≥1家,培育或新增市级及以上孵化器数量≥1家

预算金额:5万元

(五)支持强化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支持内容:支持面向科技企业、乡镇科技管理负责人、企业家等开展各类辅导、专题培训、政策宣传工作。

绩效目标:专题培训、政策宣传或辅导活动次数≥5场次,培训或辅导高新技术企业覆盖率≥95%

预算金额:2万元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资金使用原则

1.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把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各项指标“强项更强、弱项转强”。

2.上述各项奖励资金根据徐水区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准予各支出项间的调剂使用和计划安排资金额度的上下浮动。

(二)及时公开公示

区科工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及拟分配到企业的奖励资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绩效管理

1.区科工局自行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相关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完整留存相关资料。

2.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当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保证奖励资金规范使用。

3.各项工作结束后,区科工局应当开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报告包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并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备案。

4.本方案由区科工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8/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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