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东街村大王店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 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中心卫生院 |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东街大王店镇中心卫生院院 内,项目四周均为东街村居民。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卫生院紧邻的东街村居民。徐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0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土地证,土地证编号:徐国用(2010) 第 011 号,该地块位于大王店镇东街村东,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使用面积为 11237.39m2。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1.82%.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现有院区南侧新建医疗康养综合楼 1 座,综合楼占地面积 760m2 ,总建筑面积 3800m2 ,各楼层分区,科室主要分为内科、外科、 急诊科、皮肤科、口腔科、检验科、眼科、耳鼻喉科、儿科、妇科、产科、 预防保健科等,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属于非传染病医院,综合楼内设置 70 张床位 (其中卫生院综合能力服务提升区 30 张、医养结合区 40 张),项目建成后全院可达到床位 89 张;②购置相关医疗设备;③改扩建污水处理站 1 座,并对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④现有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废水一并经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废水由罐车定期运至大王店镇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 | 废气:(1)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采取污水处理站水泥盖板、 覆土壤并进行绿化,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由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2)中药熬制产生的臭气浓度,采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食堂油烟:依托现有项目的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屋顶排放。油烟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 表 1小型标准。院区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标准。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院内清水池,定期用罐车统一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大王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水泵设置于地下, 风机密闭隔声,并设置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1)、一般固废:①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专门单位收集 处置。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③手术室、 门诊等产生的未被污染 的药袋、 输液瓶、 医药器材 包装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拉走处置。④中药熬制药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 作为饲料添加剂。 (2)、危险废物:①废气治理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栅渣,经石灰消毒后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取药、住 院、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废物暂存于医废间,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定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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