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徐水区漕河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 | 徐水区正村镇于坊村 |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 河北欣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于坊村漫水桥恢复,项目坐标为东经115度29分32.350秒,北纬38度59分42.603秒。项目已取得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徐水区漕河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的批复。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46%。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 建设内容:于坊桥漫水桥于原味拆除重建,重建桥梁长104米。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尾气。采取的防护措施为:①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路面洒水。②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所用 施工机械应采取尾气治理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应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中的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①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小,自然蒸发不外排。②基坑排水 通过水泵排至下游河道。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依托周边公共设施。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交通噪声,采取的防护措施为: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进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②运输过程中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 建筑垃圾、弃土;生活垃圾,采取的防护措施为:① 建筑垃圾、弃土 不能利用的外运至第三方公司指定的消纳场,工程本 身不设置专门弃渣场,随产随清。③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从减少工程占地、陆生生态保护、水生生态保护等方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无 (2)废水:无 (3)噪声:无 (4)固废:无 (5)生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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