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枸杞酒(露酒)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人参枸杞酒(露酒)。商标:京宏。规格:42%vol、200ml/罐。生产企业: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10-10。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39.9%vol,标准指标为41%vol-43%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0日生产的人参枸杞酒(露酒)42%vol、200ml/罐, 共50箱(1×12罐/箱),产品货值2000元,全部销售到了临沂市河东区城外城超市。该公司立即对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在生产灌装该批次产品时,工作人员未能将上一批次产品生产管道里面的酒排放回流干净,出厂检验人员检验过程不认真,工作疏忽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与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不罚〔2023〕42-2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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