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徐水营房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107国道东侧、民政路2号 | 徐水营房医院 |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 一、新建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107国道东侧、民政路2号。项目东侧为保定市徐水区城联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南侧为幸福汇小区,西侧为中祥汽车修理厂,中祥汽车修理厂西侧为107国道,北侧为民政路,隔民中路为锦烨食品有限公司,东北侧为水岸C区。本项目现有房屋,根据土地使用证(徐国用1999第027号),现有房屋用地为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占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出具了关于对徐水营房医院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意见,全部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道路用地。根据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发[2019]415号)要求“强化用地保障。鼓励……利用闲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存量房产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实行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本项目用地符合文件要求,因此用地符合要求。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已于2022年01月24日为本项目出具了《关于徐水营房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编号:徐行审经核【2022】1号。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徐水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环境违法问题隐患提示函,文号:No:0000468,根据提示函“本项目为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于对本项目处罚”。 项目总投资60.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4.89%。本项目占地面积2750m2,总建筑面积1300m2。项目设置科室主要为儿科、中西医结合科、内科、烧伤治疗科、耳鼻咽喉科、中医科、外科、急诊室、检验科、妇科、碎石科、预防保健科及理疗室等,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属于非传染病医院。项目设置病床25张,共有职工30人,设食堂。项目建成后,设计项目接待病人20人/d,设置病床25张。 | (1)废气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臭气浓度、NH3、H2S,治理设施密闭、置于地下,定期投放除臭剂,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食堂油烟排放,油烟,符合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器,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 综合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再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由化粪池处理,然后一起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m3/d,采用“格栅池+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徐水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保定市徐水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 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运行噪声,采用水泵设置于地下,风机置于密闭间内,再经基础减振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西侧院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北、南三侧院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经感染的药袋、输液瓶、医药器材包装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保定市乾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走处置。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间,由保定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经石灰消毒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做到当日清理当日清运处置。 (5)电磁辐射 本项目涉及的X射线机等辐射项目的建设,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徐水营房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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