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保定市徐水区商平庄王二商店销售不合格农产品(鸡蛋)的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鸡蛋。被抽样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商平庄王二商店。生产企业:保定六郎石养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1-20。不合格项目:磺胺类项目实测值为3.17X10³。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2022年1月19日采购保定六郎石养殖有限公司鸡蛋一件,204.6元/件,一件22公斤,单价9.3元/公斤;销售21.5公斤,单价9.44元/公斤,获利 3元。剩余为破损鸡蛋,未销售的剩余破损鸡蛋由商家负责调换,无库存。
2022年2月17日,我局收到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后,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事鸡蛋。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要求复检,表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涉嫌从事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经营行为。
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采购过程控制不严谨,没有认真按索证索票的要求选定供货商造成的。我局已责令当事人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货来源有据可查;二是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保证进货渠道合法;三是加强对采购员的培训,提高采购员的鉴别能力。通过整改,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2月17日依据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DNSPJD22A01032(鸡蛋)检验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元,处罚款人民币26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2】35-4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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