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DNSPJD22A01068NO:DNSPJD22A01069NO:DNSPJD22A01070涉及我区谷连天粥店,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徐水区谷连天粥店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1日对该单位碗、碟、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单位消毒间未发现用于餐饮具消毒的消毒剂,消毒柜周围未发现有可以使用的电源设备。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检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2年2月28日我局对该单位复查,消毒设施运转正常,抽检结果合格。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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