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告
保定京宏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红高粱酒。被抽样单位:新疆阿勒泰市鑫瑞祥超市。生产企业:保定京宏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8-28。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24.6%vol,标准指标为49.0%vol-51.0%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保定京宏福酒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生产的红高粱酒(50%vol、2L/瓶)共30箱,货值1800元。该公司对产品进行召回,已全部售出。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清洗管道回流酒没有回流干净,没有认真检查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处罚款人民币650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2】42-2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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