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张华酿酒集团公司生产的大前门御膳酒经抽检总酯、已酸乙酯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前门御膳酒。商标:大前门。规格:42%vol、303ML。生产企业:河北张华酿酒集团公司。生产日期:2018-01-11。不合格项目:总酯、已酸乙酯。检出值:总酯:0.86g/L、乙酸乙酯:0.11g/L,标准指标总酯为≥1.50g/L、乙酸乙酯/0.60-2.50g/L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河北张华酿酒集团公司生产的大前门御膳酒已全部售出。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没有认真检查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处罚款人民币66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1】16-67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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