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保定京通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鑫牛二陈酿酒 浓香风味酒精度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鑫牛二陈酿酒 浓香风味。商标:鑫牛王。规格:42.0%vol、500ml。生产企业:保定京通酒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35.4%vol,标准指标为41.0%vol-43.0%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保定京通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513060700456;2021年5月9日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2021年6月24日注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MA07Q1TM2D。因该案行政主体已注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因涉嫌违法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终止调查”的规定。经核准,此案终止调查。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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