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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0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保定市徐水区少政超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韭菜和芹菜)的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和芹菜。被抽样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少政超市。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2021-08-30。不合格项目:芹菜毒死蜱。检出值0.16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韭菜毒死蜱。检出值0.26mg/kg,标准指标为≤0.1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在2021年8月31日凌晨在徐水区东市场采购一位农民自家种的韭菜和芹菜,芹菜购进11公斤,当天销售4.74公斤,获利4元;韭菜购进10公斤,当天销售4.95公斤,获利4元,韭菜和芹菜共盈利8元,未销售的剩余韭菜和芹菜晚上营业结束后直接弃损,无库存。2021年9月24日,我局收到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后,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事韭菜和芹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要求复检,表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涉嫌从事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经营行为。

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采购过程控制不严谨,没有认真按索证索票的要求选定供货商造成的。我局已责令当事人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货来源有据可查;二是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保证进货渠道合法;三是加强对采购员的培训,提高采购员的鉴别能力。通过整改,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11月16日依据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TJ-J21081648(韭菜);TJ-J21081650(芹菜)检验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元,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1】38-8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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