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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7月23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3  点击: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雄裕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马庄村村西

保定雄裕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马庄村村西。厂区南侧和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场宿舍区(已闲置),东侧为粮食收购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4670.72�O,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保定雄裕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拟占地的规划意见》,经在徐水区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上套核,拟占地位置位于高林镇马家庄村村西,总占地面积14670.72平方米,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1年03月25日为该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1]15 号。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7%。项目租赁建设用地22亩,总建筑面积14150�O。根据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及该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复函,项目分三期进行,项目一期进行主要基础工程建设,并购置HZS240振动型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线两条、购置搅拌系统、砂石分离机、实验设备及环保设备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共20套(辆);二期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购置HZS240振动型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线一条、购置搅拌系统、砂石分离机、实验设备及环保设备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共10套(辆);项目三期进行配套工程建设,购置HZS240振动型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线一条、购置搅拌系统、砂石分离机、实验设备及环保设备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共10套(辆)。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年产1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二期工程年产7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三期工程年产7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1)废气

一期工程

1#生产线粉料筒仓排气筒(DA001)、2#生产线粉料筒仓排气筒(DA002),颗粒物,各粉料筒仓均配置脉冲袋式除尘器1 套,粉料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集至1根33m 高排气筒排放;骨料配料、计量排气筒(DA003),颗粒物,投料斗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并且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1#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4)、2#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骨料由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暂存仓,暂存仓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粉尘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物料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搅拌主机落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上述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废气由1根 33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砂石料装卸、堆放、转运过程,颗粒物,采取“砂石料装卸、堆放、上料过程在密闭式原材料库内进行,装卸点、堆放点均设置抑尘水喷淋装置,装卸、堆放过程采取喷水抑尘等抑尘措施,物料转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廊道进行输送。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

骨料配料、计量排气筒(DA003),颗粒物,投料斗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并且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3#生产线粉料筒仓排气筒(DA006),颗粒物,各粉料筒仓均配置脉冲袋式除尘器1 套,粉料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集至1根33m 高排气筒排放;3#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骨料由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暂存仓,暂存仓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粉尘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物料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搅拌主机落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上述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废气由1根 33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砂石料装卸、堆放、转运过程,颗粒物,采取“砂石料装卸、堆放、上料过程在密闭式原材料库内进行,装卸点、堆放点均设置抑尘水喷淋装置,装卸、堆放过程采取喷水抑尘等抑尘措施,物料转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廊道进行输送。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期工程

骨料配料、计量排气筒(DA003),颗粒物,投料斗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并且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3#生产线粉料筒仓排气筒(DA008),颗粒物,各粉料筒仓均配置脉冲袋式除尘器1 套,粉料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集至1根33m 高排气筒排放;3#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9),颗粒物,骨料由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暂存仓,暂存仓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粉尘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物料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搅拌主机落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上述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废气由1根 33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砂石料装卸、堆放、转运过程,颗粒物,采取“砂石料装卸、堆放、上料过程在密闭式原材料库内进行,装卸点、堆放点均设置抑尘水喷淋装置,装卸、堆放过程采取喷水抑尘等抑尘措施,物料转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廊道进行输送。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产废水

搅拌机、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排入搅拌池,直接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车辆轮胎清洗水,沉淀池+清水池+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内,不外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外售沤肥处置。

(3)噪声

计量设备、原料输送设备、搅拌机、风机,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洗车设备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及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砂石及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保定雄裕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pdf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7月23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7/2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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