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旺隆鸿通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河北省定市徐水区留村镇常乐村 | 河北旺隆鸿通砼业有限公司 | 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留村镇常乐村。项目东侧为空地,东北角隔空地为弘砾建材公司,东南角为电泵厂,南侧隔路为旺隆鸿正公司及外加剂厂,西侧隔空地为徐水县留村中学及废品回收站,北侧为空地。距项目边界较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西侧110m处的徐水县留村中学和北侧335m处的北常保村新民居。项目占地面积23333.33�O(土地意见中给出的23770.21�O中,企业承诺35亩为最终使用的面积),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河北旺隆鸿通砼业有限公司河北旺隆鸿通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意见》,该宗地总面积为23770.21平方米,在在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上进行了套核,全部为允许建设用地,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2009年徐水县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J50G026026图上进行了套核地类为采矿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1年05月06日为该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1]29号。 项目总投资10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亩。总建筑面积1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砼拌合楼、储料场(封闭)、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宿舍用房、变配电室、门卫室及实验室等。购置2台HZSE-270型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10台混凝土运输车、传送设备及实验室设备等,同时配套建设厂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和变配电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9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1)废气 1#生产线筒仓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仓顶袋式除尘器(共5套)处理后共用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线筒仓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仓顶袋式除尘器(共5套)处理后共用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砼拌合楼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过渡仓、称量斗落料、搅拌机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共2套)后共用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储料库密闭,定时喷雾抑尘。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标准。 (2)废水 生产废水 项目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及车辆冲洗,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 生活盥洗废水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办公楼水冲厕所中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装载机、螺旋机、水泵、搅拌机、气泵、空压机、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及石子、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河北旺隆鸿通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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