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徐水区来明水泥制品加工厂 年产20万块模压水泥瓦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广门村 | 保定市徐水区来明水泥制品加工厂 | 河北六合安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广门村。项目东侧为易保线,易保线两侧为商业门脸;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木器加工厂,北侧为杏林药房;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55m处的广门卫生院。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来明水泥制品加工厂拟占地的地类意见》和《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来明水泥制品加工厂拟占地的规划意见》,该宗地总面积为2173.57平方米,在二调分幅图J50G023024上地类为村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斑号为50/203。该宗地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0年07月06日为该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0]84号。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173.57�O,总建筑面积500�O,建设150�O生产车间1座,300�O库房1座,30�O办公用房,20�O宿舍;项目购置安装水泥仓、石料仓、搅拌机、压瓦成型机、叉车、装载机各1台。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20万块模压水泥瓦。 | (1)废气 水泥筒仓、上料、送料、搅拌工序,颗粒物(有组织),上料、送料、搅拌工序上方安装1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上料、送料、搅拌工序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上料、送料、搅拌工序,颗粒物(无组织),车间密闭;原料堆存、装卸及运输过程,颗粒物(无组织),原料堆存至密闭原料库内,定期洒水增湿,料棚不设通风口,无进出作业时料棚关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产废水 清洗废水、成型压出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用水。 生活污水 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生产设备均采用低噪音设备且安置在密闭厂房内,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西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3096-2008)4类标准。 (4)固废 循环水池中的泥砂、压瓦成型和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布袋除尘器中的除尘灰、脱模剂桶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泥砂、除尘灰和压瓦成型的残次品回用于生产;脱模剂桶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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