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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7月6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6  点击: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津森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60万立方米新型环保现代化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中孤庄营村西

保定津森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保定市秋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位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中孤庄营村西,即保定市徐水区洋丰路南(双丰大街东侧)。厂区北侧隔洋丰路为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东侧隔小路为河北晟凯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西侧为保定平易路石油天然气配件有限公司。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占地面积13346.11�O(20.2亩),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保定津森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占地的规划意见,现使用权为保定津森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已于2021年03月26日取得了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1]16号)。

项目总投资6850.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38%。项目占地面积13346.11�O(20.2亩),总建筑面积12080�O,包括:生产车间3500�O、原料仓库6000�O、行政办公及调度2500�O、变配电室42�O、警卫室38�O。项目购进两条HZS27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环保设备、装载车泵车、罐车、实验室等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共 61 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1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1)废气

排气筒DA001,1#水泥仓、2#水泥仓、1#矿粉仓、1#粉煤灰仓,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2,3#水泥仓、4#水泥仓、2#矿粉仓、2#粉煤灰仓,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气筒DA003,1#搅拌机、2#搅拌机,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3。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料库和生产车间封闭,骨料计量仓置于封闭原料库地下,传输带密闭,库房屋顶安装水喷淋系统,配备雾炮抑尘;厂区门口设置车轮清洗装置,厂区内地面硬化,配备洒水车。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组排放限值。

(2)废水

生产废水

项目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外部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废水返回生产回用,污泥外售。

生活污水

厂区内不设食堂,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沤肥。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料仓上方风机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经压滤机产生的污泥、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分别收集外售,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河北晟凯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节能环保HZS27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

河北晟凯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保定市秋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即保定市徐水区洋丰路南(京广铁路西侧)。厂区北侧隔洋丰路为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东侧隔40m为京广铁路,南侧隔小路为空地,西侧隔小路为保定津森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430m处的中孤庄营村。项目占地面积30000�O,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河北晟凯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占地的规划意见,现使用权为河北晟凯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已于2021年03月26日取得了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1]18号)。

项目总投资1361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1%。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0�O(45亩),总建筑面积22395�O,包括:生产车间1#3150�O、生产车间2#3150�O、原料仓库1#7000�O、原料仓库2#7500�O、实验室200�O、2层职工休息室1000�O、综合办公区315�O、变配电室50�O、警卫室30�O。项目购进四条HZS27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环保设备、装载车泵车、罐车、实验室等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共 61 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2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1)废气

排气筒DA001,1#水泥仓、2#水泥仓、1#矿粉仓、1#粉煤灰仓,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2,3#水泥仓、4#水泥仓、2#矿粉仓、2#粉煤灰仓,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气筒DA003,1#搅拌机、2#搅拌机,颗粒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4,颗粒物,5#水泥仓、6#水泥仓、3#矿粉仓、3#粉煤灰仓,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气筒DA005,颗粒物,7#水泥仓、8#水泥仓、4#矿粉仓、4#粉煤灰仓,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5;排气筒DA006,颗粒物,3#搅拌工序、4#搅拌工序,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6。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原料骨料为粒状物料,置于封闭原料库,装卸过程严格在车间内,库房内和生产车间收料仓上方安装水喷淋系统;本项目水泥、矿渣粉、粉煤灰为粉状物料,存放于密闭筒仓内;厂区门口设置车轮清洗装置,厂区内地面硬化,配备洒水车。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组排放限值。

(2)废水

生产废水

项目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外部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废水回用于生产,污泥外售。

生活污水

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料仓上方风机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经压滤机产生的污泥、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分别收集外售,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7月6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7/06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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