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历共时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80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 | 河北历共时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项目东侧现状隔小路为农田,南侧现状为空地(原为猪场,其建构筑早已拆除,现状为空地),西侧现状隔小路为坑地,北侧现状隔小路、沟渠为农田。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址西北820m处的袁家坟村。项目总投资11045.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总占地20104.98平方米(合30.15亩),总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2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租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村民委员会和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中孤庄营村村民委员会土地共计24647.35平方米,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北孤庄营村,总用地20104.98平方米(合30.15亩),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河北历共时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拟占地的规划意见,该宗地为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了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1]23号)。 | (1)废气 各生产线上5个粉料仓(排气筒DA001、DA003、DA005和DA007),各线设置5个粉料仓,5个粉料仓均安装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并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各生产线上1个搅拌机(排气筒DA002、DA004、DA006和DA008),各线设置1台搅拌主机,每台搅拌主机安装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和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各骨料配料系统(排气筒DA009),1#、2#生产线共用1#骨料配料系统,3#、4#生产线共用2#骨料配料系统,每套骨料配料系统均设置5个地仓,每个地仓配备2个骨料称。各骨料配料系统上方设抑尘水喷淋装置,同时设集气罩,1#骨料系统用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2#骨料配料系统用1套脉冲除尘器,2套骨料配料系统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厂区,骨料装卸过程在封闭式砂石料库内进行,封闭式砂石料库顶部和骨料配料系统上方均安装抑尘水喷淋装置;搅拌机组置于密闭搅拌楼内,搅拌楼内沉降下来的颗粒物定期由人工清扫;厂区地面硬化,道路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进出厂车辆轮胎及时清洗,运输车辆全部苫盖。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产废水 搅拌机清洗水由罐车运往砂石分离系统,罐车清洗水直接进入砂石分离系统,罐车清洗水和搅拌机清洗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用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洗车机下方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 生活污水 全部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化粪池废液定期清掏外运。 (3)噪声 装载机,建筑隔声(车间+厂界围墙);配料机,建筑隔声(车间+厂界围墙),置于半地下,基础减振;搅拌机,建筑隔声(搅拌楼+厂界围墙),基础减振;风机建筑隔声(搅拌楼+厂界围墙),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水泵、气泵,建筑隔声(车间+厂界围墙),基础减振;砂石分离机,建筑隔声(厂界围墙),基础减振。项目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实验室产生的废样品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灰、砂石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样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底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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