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工作动态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2月26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6  点击: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文村砖窑旧址

河北华世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六合安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华世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文村砖窑旧址,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文村砖窑办公用房;西临村路,隔路为农田;厂区北侧为村路,隔路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500m处的文村和厂界北侧160m处的南水北调暗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亩(约16333.31m2),总建筑面积11400m2,其中密闭式原材料库建筑面积6000m2、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4000m2、生产调度中心建筑面积800m2、化验室建筑面积200m2、封闭式过滤池建筑面积200m2、封闭式净水池建筑面积200m2。购进2条240立方米/h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及配套的装载车、泵车、搅拌运输车、地泵、实验设备及附属设备等共4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品。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8日在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0]149号。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各粉料仓进料产生的废气,原料库骨料转运、上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骨料投料、计量、输送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骨料预加料斗废气,粉料仓称量斗废气,搅拌机投料废气。

①各粉料仓进料产生的废气

项目建设4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2个矿粉筒仓,进料废气经各自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项目2条混凝土搅拌线,共设2根排气筒(P1、P2)。经核算,P1、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均为0.115t/a,排放浓度均为9.36mg/m3,排放速率均为0.028kg/h。P1、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②投料、搅拌废气(骨料预加料斗废气、搅拌机投料废气)

项目建设1座搅拌楼,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骨料预加料斗废气、搅拌机投料废气。项目搅拌机废气与骨料预加料斗废气一同经与预加料斗连接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2条生产线共用1根排气筒(P3)。经核算,投料搅拌工序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918t/a,排放速率为0.191kg/h,排放浓度为9.56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中约95%受车间阻隔自然沉降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量为0.468t/a,排放速率为0.098kg/h。经预测,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③骨料投料、计量、运输过程;膨胀剂料仓进料

砂子、石子骨料存放在原料库中,骨料通过车间装载机运至地埋式的计量设备,项目设置地仓受料斗,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及配料、计量过程全部密闭。骨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P4(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膨胀剂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4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693t/a,排放速率为0.137kg/h,排放浓度为9.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设置地仓受料斗,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及配料、计量过程全部密闭。其中约95%受车间阻隔自然沉降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量为0.038t/a,排放速率为0.008kg/h。经预测,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④骨料卸料、储存、转运产生的颗粒物

骨料卸料、储存、转运环节会产生颗粒物。物料在转运过程中,由于系统不密闭受风力作用产生扬尘;项目原料存储过程中,因贮存方式不当也会有一定的扬尘产生;建筑废料装卸过程中由于高度差会产生落料废气。

为了避免原料贮存产生扬尘,项目将原料直接卸载并贮存于密闭储料厂房内,可有效防止风吹扬尘的产生;各系统物料均由密闭输送廊道输送,可有效减少颗粒物的逸散;项目采取在原料库设置喷淋设备在原料卸载时对其进行喷淋加湿降尘,控制原料卸载废气的产生。经采取上述措施,抑尘效率可以达到95%左右。卸料过程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09kg/h,经预测,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⑤运输扬尘

项目石子、砂子等物料均由汽车运输入厂,水泥、粉煤灰由专用罐车运输入厂,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车运输出厂,项目运输应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内道路全部水泥硬化,平时注意道路维护,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砂子和石子骨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大门口设置洗车装置,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汽车在厂区内行驶速度应小于10km/h;运输汽车严禁超载(或装的过满)。

经类比同类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⑥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1个食堂,就餐人数为50人,食堂内设炉灶2个。属于小型餐饮,能源采用电,食堂配备1套油烟净化设施。

项目食堂热源采用电,项目实现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目标,燃烧后污染物产生量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规模,油烟须经处理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机除油除味处理,处理后由室内管道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及净化设施效率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罐车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过滤池分离后排入厂区净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来自搅拌机、装载车、物料传输装置、砂石分离机、治理设施风机等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0~95dB(A)。项目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预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及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分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存放于专门加盖的容器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2月26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2/26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