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孚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遂城村南 | 河北孚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河北鑫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河北孚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遂城村南,北侧为养老院、南侧为闲置办公楼、东侧为遂城村住户、西侧为废弃驾校,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界东侧10m处遂城村及厂界北侧90m处养老院。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两条24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及相关附属工程,年产7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品;二期建设两条24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及相关附属工程,年产7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品;两期建设完成后年产240型商品混凝土产品150万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20997.9m2,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6日取得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0]145号)。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物料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废气,筒仓进料产生的废气、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①项目物料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主要以下措施:物料全部堆放在密闭原料库内,料场安装喷淋设施定期喷水加湿,可有效减少物料堆放和配料过程粉尘的排放量;同时原料仓库除进出口外不另设通风设施,同时无进出作业时库门关闭。类比相似企业,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排放量可减少90%,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入仓、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 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入仓、搅拌工序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项目配有16个筒仓,通过罐车运至厂区,罐车与筒仓经软管连接,经罐车自带泵打入筒仓中,筒仓顶上方密闭并直接连接集气管道(集气效率以100%计),废气经管道与经集气管道收集的配料搅拌(配料搅拌密闭操作,直接连接集气管道,集气效率以100%计)工序废气一同送入脉冲袋式除尘器(每级除尘效率≥99.8%)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30m高排气筒(1~12#)外排。经预测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第Ⅱ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全部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56m3/d(768m3/a),全部为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卸料、搅拌、水泥、粉煤灰、矿粉入仓等工序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80~95dB(A)。针对项目噪声污染,项目一期建设采取措施为:优化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原料料库东侧墙体建设30cm隔声墙,墙体中间设置30cm隔音棉,隔音棉外侧再堆砌37墙体,原料库东侧空地位置建设100�O的绿化带及减震沟,可减轻对厂界东侧遂城村住户的噪声影响,二期项目距离敏感目标较远,采取措施与一期项目防治措施一致,预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能够保持现状水平。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及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统一处置,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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