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和《保定市徐水区“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拟定2021年抽查计划: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按10%抽查; 二、社会团体按10%抽查; 三、养老机构按100%抽取; 以上抽查项目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做到“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积极开展内部联合抽查。将分别于5月、11月各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根据检查对象的变更情况,定期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修订。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本级检查对象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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