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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1  点击:0

 

 

 

                             

 

 

              徐教人20208号        签批:王建中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冀教师�z2020�{1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培训到位。各乡校要立即组织开展《意见》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意见》作为师德教育和所有新教师上岗培训和已上岗教师再培训的必要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确保每一位教师熟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二、严厉查处,惩治到位。各乡校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落实“六个结合”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活动,对《意见》中所列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起到强有力震慑作用,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深化年活动成果,打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强化宣传,监督到位。各乡校要进一步完善家、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要在学校显要位置公布《意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教育门户网站、校园网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意见》内容,保持有偿补课举报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体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专项督查组将不定期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1日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1日    印发

校  对:徐临宏                             (共印5份)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0/11/2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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