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张石(京昆)高速公路新增 107 国道至瀑河连接线(大王店至瀑河段)管线综合及绿化照明项目 | 张石(京昆)高速公路新增 107 国道至瀑河连接线(大王店至瀑河段)道路沿线 | 保定市徐水区交通运输局 | 保定市秋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张石(京昆)高速公路新增107 国道至瀑河连接线(大王店至瀑河段)沿线铺设1根8850m给水管、1根8850m污水管、1根5200m中压燃气管、1根5200m次高压燃气管、1根8850m中水管、2根25140m喷灌管、1根8850m电力排管、1根8850m信息排管以及建设绿化照明工程等,主要满足华讯天谷釜山文化新城(天谷特色小镇)建成后的各种管线需求以及创造良好交通环境。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4898.71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一、施工期 1、扬尘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污染及施工废气。根据相关资料调查和类比分析,通过对施工范围进行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对施工材料和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同时施工机械并加强管理和检修保养,可有效的减缓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噪声 对施工边界进行隔声围挡,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方案后,可有效缓解施工噪声对评价范围内居民影响,且项目道路采用分段施工,可有效避免大施工设备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消失。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工程弃土、工程弃渣和施工废料等。生活垃圾经分段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安装泥浆回收处理系统,使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经固化处理后,后期用于绿化工程,不产生弃土,对周围环境和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4、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施工期为主;在施工期,要开挖管沟、平整场地等,施工活动将占用土地,并造成土壤结构、植被的破坏,改变土地利用格局等,打破了地表的原有平衡状态。管道敷设完毕、管沟回填后,其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进行绿化,管道两侧5m内需种植浅根系植物(草本植物),现状评价区内的植物均为区域内分布广泛的常见的杂草,施工结束后,通过复垦、恢复植被、补偿等措施,评价范围内被破坏的人工植被可以得到有效的恢复,不会对使得评价区域内生物量降低。 二、营运期 本项目为管道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正常状况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各个管线埋于地下,运行中不会产生噪声,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天然气属易燃物质,在输送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天然气管道非正常状况下的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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