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7 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用安全气囊及方向盘项目验收得批复 | 徐审环验 [2020]001号 | 2020.1.10 | | 2 |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威栾炼胶中心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的批复 | 徐审环验 [2020]002号 | 2020.1.10 | | 3 |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分公司年产25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验收的批复 | 徐审环验 [2020]003号 | 202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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