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铜米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的 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铜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河北新宝丰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验收监测报告表、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铜米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铜米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大因镇范马庄村。项目实际投资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6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原瓷砖厂现有厂房和土地进行建设,门口位于厂区北侧,主要布置有生产车间、原料库和办公室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湿式破碎机3台、分离设备3台、循环水池1及设备1套、磁选机3台、叉车1辆、地磅1个。目前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固体废物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湿式分选产生的废塑料颗粒、废铁屑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产生塑料颗粒、废铁屑与产品铜米一同出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固废做到了合理处置,同意保定市徐水区同友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厂铜米加工建设项目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后续管理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台帐,确保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五、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四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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