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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微信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点击:0

 



为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百姓诉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好的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微信群》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区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微信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运行模式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乡镇司法所指导下,依托现有法律顾问平台,在村(居)委会或者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并统一悬挂“XX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牌。

    工作职责:主要是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包括为村(居)委会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人民调解等。

二、积极搭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网络

(一)法律顾问微信群的要求。1、法律顾问群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宗旨;2、法律顾问群按“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3、入群人员一律实行实名制;4、禁止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信息;5、禁止发布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更不能发布负能量的链接和信息;6、如违背以上要求,群主有权提出警告,直至除群。

(二)区级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群。由区司法局负责建立和管理,由市律管处处长和有关负责同志,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司法助理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联络员,区域内所有的村(居)法律顾问组成。主要功能是传达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督导各乡镇司法所做好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整理、上报法律顾问服务信息、图片等工作动态。

(三)乡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联络员指导村(居)法律顾问面向其负责的村(居)建立和管理,由区司法局分包乡镇的领导、司法所长(负责人)、司法助理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联络员,本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以及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组成。主要功能是掌握村(居)涉法事项动态,收集群众法律需求,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做好法律引导;收集、上报法律顾问各项服务信息、图片等工作动态;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三、大力推进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区、乡镇、村三级网络平台的作用,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合起来,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区每名法律工作者都要把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服务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任务,积极参加、主动服务。各司法所要积极取得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社会合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微信群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12/1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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